
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4076 证券简称:朝晖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曹海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至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现董事会提名增加曹海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万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至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现董事会提名增加曹海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
公告编号:2024-006
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至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同时,公司已完成股票定向发行,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贝赛、赵敏、倪文斌
20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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