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076 证券简称:朝晖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等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5-010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环境,薪酬的考核及制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敏、倪文斌、贝赛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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