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076 证券简称:朝晖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公告编号:2025-042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治理规则》及全国股转系统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全国股转系统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公告编号:2025-042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程序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披露义务人或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