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4077 证券简称:超同步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超同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订本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三条 超同步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三条 超同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公司系由原北京北超伺服技术有 限公司。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 公司系由原北京北超伺服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登记注册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照。 登记注册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22867876096X3。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超同步股 第四条 公司名称:超同步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
经济开发区云西六街 9 号。 经济开发区云西六街 9 号,邮政编码:
1015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人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式。 形式,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七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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