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874080 证券简称:博大网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制度修订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基本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基本行为准则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作为董事,在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四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 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 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提名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的董事候选人由发起股东提名。以后各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候 选人。
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大会免职而 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第七条 选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按《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 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仍应依法履行董事职务。
第九条 董事的权利
公司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1)出席董事会会议;
(2)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3)及时获得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4)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5)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行使表决权,每一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6)在董事会上,独立表达本人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议案的意见 和看法;
(7)监督董事会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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