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080 证券简称:博大网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
通知书、起诉状及法院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天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桢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珀华
公告编号:2025-01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新疆天怀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新疆天
怀向公司采购 3340 片显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4088000 元。合同签订后,新
疆天怀向公司支付了 13226400 元货款。新疆天怀认为:新疆天怀支付货款后, 公司仅向新疆天怀交付了 300 片显卡,便因货物不足未再交付剩余显卡。新疆 天怀督促公司履行合同,公司以新疆天怀泄露合同的保密信息为由拒绝履行。
鉴于公司明确拒绝履行合同,2025 年 1 月 7 日,新疆天怀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并要求公司退还未交付产品对应的货款 12038400 元,公司予以拒绝,故提起 买卖合同纠纷之诉讼及赔偿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已付的货款 12038400 元;
3、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1099.2 元(利息以 12038400 元为基数,按年息
3.10%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算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12038400 元×3.10%÷
12×1 个月=31099.2 元,要求计算至实际付款时止);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标的合计 12069499.2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情 况造成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司财务方 面情况造成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传票》
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