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4080 证券简称:博大网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民
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及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目录。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橙哒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能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博大网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法定代表人:吕珀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被告)与上海橙哒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因新疆天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公司”)起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新 0203 民初 2559
号】,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备忘录》,2025 年 6 月 12 日签
署《共管账户协议》、《一致行动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应对新疆公司起诉被告一案等事宜。
原告认为,《一致行动备忘录》中约定,双方同意一致参与新疆公司起诉之案件, 共同组织案件相关证据等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积极提供诉讼所需资料、指派与案件有关的证人等人员积极出庭作证,双方无论在新疆应诉还是在北京起诉在诉讼期间保持一致立场。《一致行动备忘录之补充协议》中约定,被告方同意充分尊重和听取原告方关于(2025)新 0203 民初 2559 号案件的意见和建议,被告同意有关案件的重大诉讼决策,包括诉讼标的变更、和解、调解、撤诉等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原告认为,《共管账户协议》约定,由原告向共管账户存入 1300 万元作为风验准备金,用于保障被告在与新疆公司的涡轮卡交易纠纷案件的损失风险。该协议第三条约定,被告在新疆公司争议案中须委托原告指定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双方同意并委托原告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英杰代理被告参与上述诉讼。在庭审当天被告当庭单方解除与原告指定律师的委托关系,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关于行动一致性的约定,构成违约。
原告认为,依据《共管账户协议》第四条第五款,被告单方违反共管资金使用条件,原告有权要求其支付资金总额 10%的违约金。同时,被告占用资金期间造成了原告存款的利息损失,应依法计付逾期利息。原告为参加诉讼所聘请律师而支付的律师费及差旅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共管账户协议》、《一致行动备忘录》、《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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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备忘录之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共管资金人民币 1300 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共管资金 1300 万元的违约金,人民币 130 万元
(以共管资金 1300 万元为基数,按 10%计算);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 1300 万元为基数的逾期利息 24041. 1 元(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 5 倍计算);
5、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20 万元、差旅费人民币 16387.7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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