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4081 证券简称:爱联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爱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聘 任白浪为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冯毅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康太虹 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江陵为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聘任王苑瑾为总经理助理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文件后,经审 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公司提名白浪先生为总经理, 冯毅先生为副总经理,康太虹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李 江陵先生为财务总监,王苑瑾女士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公告编号:2024-024
二、 备查文件
1.《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 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丹、陈良银
2024 年 6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