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4081 证券简称:爱联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四川爱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爱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按照《公司
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政策,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考核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
(二)薪酬考核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法律、法规、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咨询
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应按公司有
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委员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交董事会审
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低于规定人数或其他情形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职的,可由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提交董事会审
议。
第八条 委员应保证履职工作时间和精力,熟悉与履职相关的公司经
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委员会会议,并就会议事
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员有权提出委员会会议讨论议题,可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公司提供履职需要的报告和文件资料。
第九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委员会会
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确定委员会会议议程、签发会议决议等。
召集人应确保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了解所议事项,获得完整、可靠信息;确保会议议案都有明确结论。
第十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及时按程序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支持小组,为委员会日常运作与合规履
职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
第十二条 工作支持小组由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或人员组
成。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联络和总体协调;负责人力资源管
理的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拟定议案、报告,收集资料、开展研究,落实
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委员会工作实际需要,在工作支持小组的协调下,为委员会运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等形式。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须
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全国股转公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第十五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董事长、委
员会召集人或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有权提议召开委员会临时会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