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081 证券简称:爱联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专项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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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战略性资本配置以及需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合作、投资、融资、并购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发展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重大机构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法律、法规、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咨询服
务,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至少由包括董事长在内的 3 名董事组成。委员资格应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低于规定人数或其他情形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职的,可由董事长提名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委员应保证履职工作时间和精力,熟悉与履职相关的公司经营
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委员会会议,并就会议事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员有权提出委员会会议讨论议题,可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公司提供履职需要的报告和文件资料。
第九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委员会会
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确定委员会会议议程、签发会议决议等。
召集人应确保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了解所议事项,获得完整、可靠信息;确保会议议案都有明确结论。
第十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及时按程序补足委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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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支持小组,为委员会日常运作与合规履职
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
第十二条 工作支持小组由负责战略的相关部门组成。董事会秘书负
责会议组织、工作联络和总体协调;具体上会事项由对应部门负责拟定议案、报告,收集资料、开展研究,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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