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4081 证券简称:爱联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
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
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
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十条 公司应当根据规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正式聘任董事会秘
书后、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及公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
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者待办理事项。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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