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081 证券简称:爱联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
分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423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该关联交易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公告编号:2026-005
利益,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良银、何丹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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