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5 17:01:01 股吧网页版
优友互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874082 证券简称:优友互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始终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针对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等实际情况,公司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编制了《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目前业务增长较快,同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