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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徐国振、罗政、刘耿豪、冯冠铭、葛宇豪、李伟锋、郭稚颖、李逸侬、付以同。其中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为徐国振。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间内,招商证券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尽职调查、召开定期例会与专项会议、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了以下工
作: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在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财务和会计、内部控制、业务与技术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尽职调查,收集并整理了相关工作底稿。

2、走访辅导对象的客户及供应商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的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了走访,确认公司交易的真实性,了解辅导对象业务开展情况、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等。

3、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培训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知悉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查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拟新增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董事会成员调整的程序、信息披露等事务进行了辅导。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上述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招商证券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推动辅导工作顺利进行。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期内,部分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仍需加强。辅导工作小组通过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的方式,提升了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下一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督促辅导对象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徐国振、罗政、刘耿豪、冯冠铭、葛宇豪、李伟锋、付以同、李逸侬、郭稚颖。

(二)主要辅导内容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有效地提升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针对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认真履行辅导义务,按照辅导计划安排推进各项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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