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4082 证券简称:优友互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
司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二) 在公司管理岗位工作 2 年以上,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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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挂牌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挂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挂牌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挂牌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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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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