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78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宗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1)公司控股股东锐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发贸易”)分别与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证冠智”)、赣州鲲鹏一创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鲲鹏”)和深圳市蓓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蓓蕾咨询”)于近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锐发贸易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转让给招证冠智、赣州鲲鹏和蓓蕾咨询;(2)控股股东锐发贸易、深圳锐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招证冠智、赣州鲲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回购条款。根据股权回购条款约定,控股股东锐发贸易、股东锐创实业存在股权回购义务,该回购义务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被受理之日中止执行;公司上市申请未获得核准通过、撤回申请、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完成上市的,前述被中止执行的权利即刻恢复效力。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锐发贸易与招证冠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锐发贸易拟以 1,499.1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789,000
公告编号:2024-078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645%)转让给招证冠智,本次股份转让将采取大宗交易或全国股转系统许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2、锐发贸易与赣州鲲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锐发贸易拟以 499.7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263,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548%)转让给赣州鲲鹏,本次股份转让将采取大宗交易或全国股转系统许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3、锐发贸易与蓓蕾咨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锐发贸易拟以 409.9972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215,78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3732%)转让给蓓蕾咨询,本次股份转让将采取大宗交易或全国股转系统许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因公司挂牌以来无交易记录及收盘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为保证大宗交易的顺利进行,2024 年 11 月 29 日,锐
发贸易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公开卖出股份100股,成交价格为19.11元/股。2024
年 12 月 2 日,锐发贸易通过大宗交易分别与招证冠智完成 789,000 股股份的交
割及资金划转、与赣州鲲鹏完成 263,000 股股份的交割及资金划转、与蓓蕾咨询完成 215,788 股股份的交割及资金划转,成交价格均为 19.00 元/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上述锐发贸易与招证冠智、赣州鲲鹏和蓓蕾咨询的
股份交易已完成。交易完成后,锐发贸易持股公司股份数量为 25,881,8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615%;招证冠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8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45%;赣州鲲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548%;蓓蕾咨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50,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553%。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目录
1.锐发贸易有限公司、深圳锐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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