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促进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高管”)。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 董事长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
(二) 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前人民币 10 万/年外,不享有其他
福利待遇;
(三)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同时兼任公司高管的董事,其薪酬构成依据高管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四)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高管的薪酬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公告编号:2025-023
四、 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的激励考核办法或者公司制定解释的其他考核文件,在综合考量前述文件中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是否以季度绩效、年终奖等的形式发放。
(二)独立董事的津贴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按月发放。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一)《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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