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公告编号:2025-121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换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换届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21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延长上述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鉴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同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延长上述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21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礼乐、赵静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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