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135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董事会拟聘任贺莉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拟聘任金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贺莉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拟聘任陈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查阅上述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5-135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将向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申请开立有关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礼乐、赵静
2025 年 11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