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140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所对应的
资金规模。
2、参与比例上限(占新股初始发行规模比例):10%。
3、本次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人员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员工类别 初始认购比例
1 陈建伟 董事长、核心员工 22.72%
公告编号:2025-140
2 贺莉 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5.39%
3 金鑫 副总经理 21.20%
4 陈丽萍 财务负责人 7.14%
5 庄蔚 核心员工 6.69%
6 吴涛 核心员工 5.58%
7 祁超智 核心员工 4.46%
8 程华腾 核心员工 3.41%
9 何业明 核心员工 3.41%
合计 100.00%
二、锁定期限
本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对象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风险提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无法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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