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事宜等相关议案,确定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全泽、黄荣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发展及未来规划,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 50,689.75 50,689.75
2 500 吨/年 JH-2 中试项目 3,058.18 2,300.00
公告编号:2025-024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 酮肟产业链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6,310.50 6,310.50
4 酮肟硅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建 13,922.00 13,622.00
设项目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860.60 3,860.60
合计 77,841.03 76,782.85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二、调整后: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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