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0 17:42:20 股吧网页版
锦华新材:锦华新材及浙商证券关于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hua New Material Co.,Ltd.

(浙江省衢州市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A-25-5 号)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三轮问询函”)收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天健”)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及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 4
问题 2.关于超产能生产 ...... 67
问题 3.其他问题 ...... 81
其他 ...... 102
问题 1.关于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披露其主要产品下游应用于建筑建材、光伏和风电等能源电力、电子、农药、医药等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2)羟胺盐、甲氧胺盐酸盐、乙醛肟等主要应用于农药、杀菌剂等领域,受农业周期性影响较大。(3)报告期内,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动、原材料价格下降、技改完成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2024 年,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硅烷交联剂扩产后增加的产能、确保生产负荷整体平稳,公司继续下调了硅烷交联剂价格。(4)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852.21 万元,较上年大幅下滑,主要系当年公司销售产品采用承兑汇票方式收款结算的占比提高,导致 2024 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较 2023 年末增加 18,502.66 万元所致。

请发行人:(1)结合主要产品下游重点行业周期波动原因、市场规模以及需求变化等情况,说明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的时长、目前所处阶段,量化分析影响发行人业绩增长的主要应用领域及驱动因素是否可持续。(2)结合下游行业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调影响、产品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变动与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等,进一步量化分析发行人经营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并针对性的完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3)说明 2024 年采用承兑汇票方式收款结算占比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事项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下游重点行业周期波动原因、市场规模以及需求变化等情况,说明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的时长、目前所处阶段,量化分析影响发行人业绩增长的主要应用领域及驱动因素是否可持续。

(一)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市场规模以及需求变化等情况

应用领域如下:

主要产品 下游应用领域 具体用途

建筑建材用密封胶和胶 用于建筑幕墙、门窗密封和装饰装修、中空玻璃加
粘剂 工等领域的密封粘合材料。

①用于光伏组件边框密封、接线盒灌封及元器件封
装等;

能源电力用绝缘材料、密 ②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