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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22:37:21 股吧网页版
锦华新材:上市保荐书(上会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锦华新材”)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7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8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9
六、保荐机构对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19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20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6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7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2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hua New Material Co., Ltd

证券代码: 874085.NQ

注册资本: 98,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雷俊

成立日期: 2007-12-27

公司住所: 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

邮政编码: 324004

联系电话: 0570-3098677

传真号码: 0570-3098677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
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
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装卸搬
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烷
交联剂、羟胺盐、甲氧胺盐酸盐、乙醛肟等。公司为国内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细
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硅烷交联剂产品主要作为关键原料用于生产有机硅密封胶和胶粘剂,终
端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能源电力、电子以及新能源汽车等其他领域,为国
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材料领域的重点产品;公司羟胺盐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
高效低毒农药、新型高效抗菌药物、高效环保金属萃取剂、新型离子交换树脂和
绿色环保型染料;公司甲氧胺盐酸盐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和新型
高效抗菌药物;公司乙醛肟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坚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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