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94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它应由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公告编号:2025-09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提名总经理人选,交由董事会审
(四)提名总经理人选,交由董事会审 议批准;
议批准; (五)列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五)列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六)向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六)向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等工作机构了解情况或提出有关课题;等工作机构了解情况或提出有关课题;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八)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召集(八)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召集 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可授权(但应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可授权(但应 有其签字的书面授权书)其他董事主持有其签字的书面授权书)其他董事主持 召集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召集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94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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