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将通过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 13:00。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85 锦华新材 2025 年 8 月 18 日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2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 《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原章程草案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第四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95)。
(三)审议《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拟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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