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
公告编号:2025-090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全泽、黄荣华
2025 年 8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