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8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421 号 61 号楼 5 层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3 年 3 月 3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3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3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15
八、 有关声明 ...... 17
九、 备查文件 ...... 24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挂牌公司、小 指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唐科技
小唐有限、有限公司 指 小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唐科技前
身
南京小唐 指 南京小唐安朴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分公司 指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
司
创远信科 指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远电子 指 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长唐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长唐芯 指 用名上海远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挂牌会计师、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会 指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指 小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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