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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0

关于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研发费用。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10 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702.40 万元、830.15 万元、754.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5.98%、17.39%和 27.31%。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结构及平均薪酬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及归集方法,研发费用是否能够与生产成本及其他费用明确区分;(3)研发人员认定标准、研发人员数量、学历及年龄结构、从业年限结构;结合各报告期研发人员人数变化情况、研发人员薪资水平等,说明研发费用投入是否与企业的研发项目、技术创新、产品储备相匹配,研发费用率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存在较大差异,如有,说明原因;(4)是否存在同一人员同时承担研发、非研发工作情况,如存在,请说明相关员工的薪酬分配情况,研发工时是否得到准确统计,工时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薪酬存在计入研发费用的,请具体说明合理性;(5)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主要研发项目整体预算、已投资金额、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施进度,量化分析已完成的研发项目、在研项目对公司产品及服务技术指标的影响,以及对应公司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具体情况,前期研发成果是否实现产业化,若否,解释原因,是否存在将研发产品对外销售的情况,会计处理是否准确;(6)列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并说明是否经过税务机关认定,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与研发费用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情况,并针对公司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与成本明确区分,是否存在将与研发费用无关的费用在研发费用中核算的情况,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2. 关于业绩波动。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

10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2,703.74 万元、4,773.87 万元和 2,761.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87.57 万元、988.08 万元、-631.35 万元,报告期末处于亏损状态。请公司补充:(1)说明报告期末处于亏损状态的原因,结合所处行

业市场空间、核心竞争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定价机制和议价能力、成本费用管控能力、竞争对手情况、期末在手订单和期后新签订的订单情况、截至目前期后业绩实现情况(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及较同期的波动情况等,分析公司的市场地位,应对业绩大幅波动的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业绩是否具备成长性;(2)披露 2021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为 2021 年通信产品销售、术开发服务收入分别带来增长的客户对象、销售内容、订单金额的情况,将 2022 年 1-10 月收入、净利润与往年同期收入进行对比,分析波动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报告期业绩波动与其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是否相符;(3)说明 2022 年 1-10 月毛利率水平下降较多的原因是否合理,向南京高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的差异情况,公司与该公司是否存在实质性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期后毛利率水平是否恢复;(4)信息披露与公众公司客户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解释原因。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公司业绩波动是否真实、合理,收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业绩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成长性,提升盈利能力的措施是否有效,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业绩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各期主要客户销售数量及价格所履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主要客户走访、函证情况及占比,说明各期

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3)核查毛利率波动和整体水平是否合理,公司毛利率核算是否准确,并就其真实性、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调节毛利率情况,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股份激励。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 4 次

股份支付,其中 3 次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请公司补充:(1)说明股权激励政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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