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唐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小唐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流水、验资报告、公司制度以及募集资金相关凭证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之<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450,000.00 股(含3,45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9.25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912,500.00 元(含 31,912,500.00 元)。2023 年 4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小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881 号)。
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该募集资金已由认购人汇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
支行一般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6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
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将存放在一般户的募集资金全额
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9 月 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交易。
三、募集资金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该募集资金制度执行。
四、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通过该专户支取。
2023 年 7 月,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浦发银行徐
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2 月 3 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
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1,912,500.00
减:发行费用 1,990,0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