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公告编号:2025-054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董事会或股东会)程序后,才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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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按照《上
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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