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135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管理中心 7A 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彩虹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35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实环境: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实环境: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 了评 价并作 出 了《东 实环 境:内 部 控制自 我评 价报告 》( 公告编 号:2025-139)。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公告编号:2025-135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实环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亨安审字(2025)第 010025 号)。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伟斌、官少鸣、肖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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