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47:21 股吧网页版
诺丽科技: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诺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诺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东莞市诺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丽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对诺丽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诺丽科技自挂牌以来共完成 1 次股票定向发行,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发
行,共募集资金 26,315,789.00 元,基本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3 年 12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4 年 1月 9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函〔2024〕56 号”《关于同意东莞市诺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青岛青铁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16.66元/股,共计发行普通股1,579,578股,
合计募集资金为 26,315,789.00 元。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4 年 1 月 31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司农验字
[2024]23009360017 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载明: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止,公司收到认购人以货币资金缴存的股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6,315,789.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月31日余额

(元)

东莞市诺丽科 中信银行东

技股份有限公 莞万江支行 8110901012401683220 5,000,000.00 363,280.19

青岛青铁诺丽 青岛银行延

轨道交通科技 安二路支行 802100200779937 21,315,789.00 9,460,267.57
有限公司

合计 26,315,789.00 9,823,547.76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东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及子公司青
岛青铁诺丽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青岛银行延安二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款项中的 5,000,000.00 元用于东莞市诺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的机器视觉与人工智能实验中心建设,21,315,789.00 元用于对子公司青岛青铁诺丽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补
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为9,823,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