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
任命胡晨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诚鑫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 事会决定,聘任胡晨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晨霖,女,199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受
过刑事、行政处罚。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专员;2021 年 1 月至今任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7 月至
今任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任命,有利于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胡晨 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晨霖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 能力。本次选举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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