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7
关于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四川力协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土地和房产。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自建房产,购买无证房产,部分自建及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部分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计划后续进行整体搬迁。
请公司:(1)结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关于集体土地流转方面的规定,补充披露公司租赁集体土地的手续是否完备、发包方/流转方是否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是否获得村民代表或土地承包农户的同意、是否依法由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等;若公司是从他方转租,请说明转租方与原出租方之间的租赁手续是否齐备、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是否需要并已经取得原出租方同意等。(2)补充说明土地租赁协议是否
存在不利于公司的条款及公司如何应对由此引发的风险;租赁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结合合同期限等要素说明土地是否存在使用权不稳定的风险。(3)补充披露租赁使用土地的权属,公司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租赁或自有土地用途的情形,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的规定用途。(4)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公司用地是否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公司用地是否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有,补充说明公司是否采取有效的规范措施、该等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补充说明公司部分房产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商业用地等,公司土地及房产实际用途是否存在与权属证书上标明用途不符的情形。(6)补充披露公司自建和租赁的相关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的明细及用途,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是否存在权属争议、公司是否因此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房屋被拆除的风险;若公司自建或租赁使用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书,量化分析对公司资产、财务、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7)结合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补充说明前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8)补充披露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存在续租障碍;公司整体搬迁的预计时间;量化分析前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以上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租赁的相关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股权代持。根据申报文件,公司股东自然人人数较多,目前股东人数为 81 人。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代持,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会议决议,同意
张孝勇、黄候树、陈波 3 人向范晓红、卿烈勇、黄述军、李德秀等 22 人转让股权,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其他股东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目前存在 8 名原股东未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完成确权。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自然人股东较多的原因,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历次增资、受让股份的人员身份,是否为内部职工;(2)公司设立及股权沿革过程中代持的形成及解除过程,代持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未确权股东的基本情况、确权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股份登记情况是否准确、后续未确权股东是否能够配合完成开户及股权登记等事项。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1)补充说明公司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代持事项;(2)结合尽调过程中获取的代持协议、访谈记录、相关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相关股东代持股权的原因、是否签署代持协议及代持协议的主要内容、代持股权的出资来源对股权代持形
成及解除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是否存在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被代持人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其他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争议、公司股权是否明晰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结合尽调过程中相关股东确权访谈记录等,说明未确权的原因,是否已履行必要尽调程序,并对公司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经营模式。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共设有15 家子公司,包含 1 家境外子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分别在成都、兰州、南京、福州、哈尔滨设立销售子公司,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区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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