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098 证券简称:安奕极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
现金红利金额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 50%,本次现金红
利分配合理性及必要性如下: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99,472,995.08 元;2024 年度,
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89,758,559.46 元,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30,438.65 元。公司目前资金储备充足,在本次现金分红后仍能满足生产经营计划及后续资金安排。
2、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产品线覆盖 40.5kV 及以下全系列中低压元器件、环网柜、关键电源、电能质量、工业控制和自动化等完整的电力解决方案。公司一直保持着稳定可持续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未来,公司也将持续深化技术研发、拓展全球合作网络,以创新驱动增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价值链生态,为股东、客户及合作伙伴创造长期价值。
3、公司 2023 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2024 年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最近两年累计现金分红占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 41.99%。
4、公司挂牌以来稳固发展,现金流充足,本次分红主要为合理回报股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同时,为积极响应市场和监管关于分红的号召、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决定进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考虑了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及现金分红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产生的影响等综合因
公告编号:2025-029
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3,954,186.1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4,285,898.3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855,936 股,以应分配股数 116,855,936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2,719,662.0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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