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74098 证券简称:安奕极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蔡志刚先生的简历,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我们认为蔡志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江先生、王斌先生、周时雨先生、吴春晖先生的简历,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我们认为王江先生、
公告编号:2025-063
王斌先生、周时雨先生、吴春晖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伟伟女士的简历,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我们认为刘伟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伟伟女士的简历,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我们认为刘伟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高亚平、许飞、郑晶晶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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