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0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74100 证券简称:乐能光伏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 将预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1,351,653.0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0,553,425.5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3,538,903.92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3,538,903.9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1,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18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9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无需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
红股 19,800,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8,001,000 元,转增 2,200,000 股,如股权
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第 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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