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74100 证券简称:乐能光伏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办法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 ......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三章 附则 ......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苏州市乐能光伏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81079887J。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以中文名称为其法定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 59 号中意大厦 6 幢 A301
室,邮政编码为 21516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坚持成长为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和谐发展道路,不断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主动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人合计认购 1,100 万股。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
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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