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4100 证券简称:乐能光伏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包括核查文件、咨询公司管理层在内的审核、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市场行情、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该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晓斌
2024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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