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4100 证券简称:乐能光伏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正常的融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关联董事刘俊先生和张秀荣女士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
我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2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我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乐能光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晓斌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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