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4101 证券简称:朝歌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有关会议事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3.93%股份的股东蒋文书面
提交的《关于提名胡金水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蒋文作为公司股东,截至本提案提交日,持有公司股份 34,941,530 股,占
总股本的 23.93%。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蒋文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并且选举董事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
股东蒋文《关于提名胡金水为公司董事的提案》具体内容:
“本人作为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朝歌科技”)持股 23.93%的股东,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此提名胡金水先生担任朝歌科技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8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审议该事项。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蒋文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蒋文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小刚、汪邦虎、黄立才对本项提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关于提名胡金水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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