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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0 15:33:36 股吧网页版
朝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0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4101 证券简称:朝歌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孙北平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个人履历等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孙北平女士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行政人事部经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孙北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张建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个人履历等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张建哲女士现为公司财务部经理,已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张建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小刚、汪邦虎、黄立才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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