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4103 证券简称:钜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高效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的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阅议案内容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以及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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