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74103 证券简称:钜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被收购
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
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照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得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 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 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3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二)交易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
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
元。
第二百一十七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并实施。本章程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统挂牌之日起实施。本章程如有与现行 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并相应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 修改本章程。本章程修改时,经股东会准,并相应修改本章程。本章程修改时, 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三、备查文件
(一)《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63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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