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140
证券代码:874103 证券简称:钜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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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股东及其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股东及其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
金、资产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股
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与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直接或间接提供给股东或其关联方:
(一)公司为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股东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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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向股东或其关联方转移的方式。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公司
财务部门应根据各自权限与职责,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检查、监督公司与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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