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74103 证券简称:钜芯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孙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000.0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就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经延长后,在前述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 万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14,5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770,230 股,占持股比
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就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为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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