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关于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动能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司提出的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书面说明。涉及对《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显示。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大额负债 ...... 3
问题 2、关于业绩真实性 ...... 20
问题 3、关于其他事项 ...... 47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大额负债
根据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凡为其亲属控制的强力高容、温州进出口、温州五洲集团的中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主要由黄
凡提供偿还资金;(2)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黄凡仅对五洲集团的一笔本息
合计余额为 2,417.28 万元的银行贷款存在履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风险;(3)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2022 年无偿接收强力高容的一批设备及 17 项注册商标,
部分商标含有“绿动”字样;(4)实际控制人可供履行回购义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值、上市公司分红等。
请公司补充披露黄凡为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对外担保的主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与债务清偿进展及预期安排。
请公司说明:(1)公司对实际控制人黄凡对外担保责任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准确;若存在不一致,请修改披露文件中的相关表述;(2)结合黄凡所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的解限售期限、减持条件和分红条件,及其对外担保责任的承担情况和偿债计划,说明其是否具备回购履约能力;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或潜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或大额负债;若存在,是否对其回购履约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3)黄凡曾在强力高容、温州进出口、温州五洲集团的任职及持股情况,以及上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的实际状况;强力高容持有“绿动”商标、公司无偿接收强力高容相关资产,以及黄凡向强力高容、温州进出口、温州五洲集团提供还款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黄凡代为行使上述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并由其实际参与经营管理,黄凡是否实际控制上述企业;(4)说明强力高容、强强集团、五洲集团的经营现状及债务状况,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涉及破产程序,是否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黄凡为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对外担保的主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与债务清偿进展及预期安排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三节/八/(七)其他情况”中对黄凡为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对外担保的主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与债务清偿进展及预期安排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黄凡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凡存在为其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抵押担
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黄凡仍存续担保责任
或报告期内曾提供担保的相关债务余额合计为 9,041.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