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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安徽绿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销售收入。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申请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6,251.02 万元、20,017.07 万元、5,827.46万元,其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55.02%、 33.07%、45.54%,主要为贸易商客户。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比较高。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寄售模式,如存在,说明寄售模式对应的主要客户、寄售模式销售收入占比及公司对相关产品的管理方式;(2)报告期内各类收入变动原因;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报告期各期 12 月和 1 月收入金额及占比、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3)主要境外客户情况(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类别、与公司合作历史)、客户类型、合作期限、客户稳定性、国际经贸关系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主体与其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公司应对汇率变动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4)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信用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公司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出口退税与各期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各期末境外销售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5)报告期内境内外贸易商客户家数及其变动情况、境内主要贸易商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实缴资本及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形、贸易商从公司采购的金额与其业务类型及规模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对主要贸易商的销售收入及其终端销售情况;(6)应收账款中存在个人客户的原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及进度,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7)通过第三方回款涉及客户名称、回款金额、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同一回款方为不同客户回款的情况,是否存在客户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情形,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款项纠纷;(8)应收款项融资的分类及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
例、总体走访情况及走访比例、收入的截止性测试等;结合公司业务,说明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报告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说明对境外销售执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事项要求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业绩下滑。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663.69 万元、1,677.19 万元、461.12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22 年下滑幅度较大,主要是境外客户需求下降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18%、 21.46%、19.01%,呈下降的趋势。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行业竞争格局部分披露了 6 家同行业公司,在财务分析中选取了其中 3 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请公司说明:(1)2024 年 1-3 月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3 年同期变动比例及原因;(2)结合市场油气价差趋势、重卡行业景气度、客户业务规模、集中度、在手订单及期后新增订单、期后业绩实现(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走势及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有效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业绩下
滑是否符合行业趋势;(4)结合钢管等原材料价格变动、市场竞争等因素,说明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CNG 气瓶、工业及消防气瓶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5)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在毛利率分析等财务分析部分补充富瑞特装、致远新能两家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结合产品类型、产品结构、材质工艺等因素分析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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