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码:2024-015
证券代码:874108 证券简称:青竹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码:2024-015
三、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业务资质,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祖青、黄曼行、郑尚元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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