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4108 证券简称:青竹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公告编号:2025-05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的,由其他 1 名独立董事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经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
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在保
障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25-052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
委员应回避。该提名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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